(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均接收报名材料,各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专业工作经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职称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压缩发送至hnjtsjyjob@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格式为“姓名+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每15天由院党委办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考察环节。
(三)组织考察
考察以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业绩。
考察小组成员由我院相关专家组成。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党委办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由院承担。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党委办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形成考察推荐报告提交院党委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六)公示
院下发拟引进通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1.引进人员应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办理入职手续。
2. 引进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入职资格的,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院党委办在引进人员入职后,对其人事档案、社保等各类材料的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伪造、涂改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出具试用期鉴定意见,院党委办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面谈资格;已经录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