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自贸区(港)配套人才政策
1.大师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分别按不超过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2.大师人才、杰出人才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范围,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参加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遴选。
3.符合条件的拔尖人才(50岁以下)(D类)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50岁以下)(E类)可按照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4.按照海南省相关政策,各类高层次人才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5.大师人才享受2万元、杰出人才1万元的政府医疗保健服务待遇、领军级以上人才享受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各类公立专科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6.领军人才以上层次的子女户籍转入海南,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大师级人才直系亲属就读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7.根据《海南省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配套资助办法(试行)》相关政策,我省推荐入选的或省外引进的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均可申请按所入选人才项目资助的1:1比例配套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8.海南省自2019年起设立“南海系列”育才计划,鼓励省内人才积极申报,入选“南海名家”可享受50万元人才补贴,入选“南海名家青年项目”可享受30万元人才补贴。
注:海南自贸港配套人才政策以实时发布政策和海南省政策解读为准
(二)学校人才政策
1.符合海南省各项人才政策标准的人才同时享受三亚学院相应待遇和海南省人才配套政策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