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简介
三沙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隶属三沙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三沙市目前唯一一家以旅游为主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营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和策划,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和销售,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和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和运营,旅游文化传播和推广。
因三沙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岗位需求
三沙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6名
综合部:行政主管1名,人事主管1名,行政专员1名;
岛屿保障组及海上项目组:主管1名;
旅文商品组:主管1名,专员1名。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1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居民。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认同国有企业发展战略、使命担当与文化。
3.职业素养高。勤勉敬业,勇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协调沟通能力。
5.作风品德正。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处事严谨,廉洁自律;工作积极主动,讲团结顾大局,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应聘人员学历按照具体岗位要求,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任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社会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工作、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国家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舞弊行为的;
6.有吸毒史的;
7.与招聘岗位的直接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三沙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投递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8:00至12月1日下午17:30。
2.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三沙市国有企业管理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手写签名扫描版(打印报名表在“诚信承诺”处手写签名后扫描);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2寸个人近照、学历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②主要荣誉、主要业绩及所在单位简介。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交齐全报名相关资料,且对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公司承诺为应聘者私人信息保密。
4.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制作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sanshashilvyou@163.com。要求每项材料命名清晰,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使用统一名称“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书写,如“综合组综合部行政专员+张三+1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参加面试通知(短信或电话),即表示不符合任职要求,我公司不再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1.三沙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行政主管、综合部人事主管、综合部行政专员、岛屿保障组及海上项目组主管、旅文商品组主管、旅文商品组专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应聘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5.面试由综合部组织实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应聘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四)背景调查和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背景调查和体检人选。
复试候选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职务证明、无处分证明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根据背景调查结果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五)聘任公示
根据面试和背景调查、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任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办理聘任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岗位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任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吴女士 1850893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