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人数、报考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人,根据工作需要会驻镇或驻村。
(三)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相关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和有环保部门或企业相关工作经验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5. 吃苦耐劳,具备优秀的沟通表达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
6. 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7. 有两年工程类管理经验、会海南话和具有C2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 有吸毒、赌博、酗酒、寻衅滋事等不良记录或行为的人员;
(6) 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 岗位职责
录用后将任职于定安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工作。
(六)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携带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中机海南大厦3楼西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0日
3.聘者本人须准备以下资料报名: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学历证、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各一份;
(4)近期1寸免冠电子正面相片2张;
(5)应聘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面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6)资格不符者等谢绝报名。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工作人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如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2.入选体检人员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通知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签订劳动合同
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后,将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
五、聘用
新珠江人力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定安县生态环境局工作,由定安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聘请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六、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222719(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