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就业见习生2名、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工作内容
1.接听咨询电话并进行仲裁业务办事流程答复;
2.现场指导仲裁申请材料的填写与接收;
3.负责法律文书校对、卷宗归档及庭审笔录制作;
4.统计报送相关案件数据、回复办件;
5.接收处理公文及撰写相关报告材料;
6.负责其他日常办公事务;
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资待遇
1.就业见习生工资2800元/月(就业见习期间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不购买五险一金,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编外聘用人员工资4200/月(含个人社保公积金)
四、应聘要求
(一)就业见习生应聘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专业优先;
2.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社保记录);
3.海南省16岁-24岁未就业青年;
4.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5.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兴趣、有热情;
6.有政府事业单位实习经验和公文写作经验优先。
(二)编外聘用人员应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律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年龄在25-40周岁;
4.本科以上学历;
5.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
6.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兴趣、有热情,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3日17:30截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许女士17789803945/洪先生18976128297
有意向者请加微信投递简历或来电咨询。
七、单位地址
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美兰区政府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