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等文件规定,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社会保险相关辅助工作。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大龄人员;
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2、具备一定的电脑、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Excel和Word)使用技能。
电话:0898-66533606或0898-6652001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需于工作日到现场报名,提供资料如下: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援助卡”页需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的签章证明);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④个人简历1份。
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