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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7元/月,大专可报,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4/8/12 16:36:37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一)岗位开发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二)岗位名称及人数:1名便民服务协管员,1名司乘协管员。
以上工资待遇包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含单位和个人部分)、高温补贴及绩效。
1.民服务协管员:负责便民服务站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司乘协管员:负责开车、公车保养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是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身体各方面能胜任司乘工作;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什玲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就业驿站。
(三)联系人及电话:林安妮 0898-3292 2961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
(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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