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男女不限;年龄22-35岁(1990年01月01日至2003年03月21日出生)。
3.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综合材料撰写水平,具有政府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做事认真细致,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服务能力和团队服务精神;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党员或有C1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招聘条件
①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担当、责任心强,性格开朗、品德端正,服从安排;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能聘用或选任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