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仲裁业务接待、庭审记录、文书送达等。
►应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属于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或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5.有服从管理意识,自我控制、约束力强,无不良嗜好,无复杂社会关系;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能按时完成工作;
6.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有意向者请将简历投递至电子邮箱或来电咨询。
►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