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招聘要求:
1.岗位开发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岗位要求:性别不限,年龄35岁(含)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工作内容:负责办公室档案工作。
4.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8:00-12:00,14:30-17: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保亭县保城镇文明北路县政府办公楼1楼综合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报名需提供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程序: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其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2.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3.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