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报名条件】
1.报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限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①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等);
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
③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⑤完全失地农民;
⑥随军家属;
⑦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招聘要求】
1.岗位开发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工作内容:负责配合中心业务工作。
3.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4.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和谐西路城北社区五楼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及报名人员的资格,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短信或电话通知)。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延误面试责任自负。
【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2.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和就业服务中心保留最终解释。
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