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失信行为。
②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身心健康。
③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业绩优良。
⑤过往工作履历清晰,人事档案齐全。
2.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①年龄40周岁以下,环境规划、环境工程或环境相关专业学位;
②具备至少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规划研究工作;
③熟悉掌握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指南等政策,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
④具有较好的项目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方案计划与执行能力,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具备独当一面能力,抗压能力较强。
⑤研究生学历优先。
【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按不低于1:3 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 的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 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占40% 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面试,取面试高分者),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与录用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