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屯城镇屯城卫生院2022年9月招聘工作人员
为顺应医院发展需求,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屯昌县屯城镇屯城卫生院位于屯昌县北部,占地面积(大同)2.96亩,业务用房1680平方米。(广青)23.76,业务用房1020平方米,设医疗病床50张,康养床位20张。现有职工50人,其中在编在岗职工25人。属事业单位编制,企业编制11人。劳务派遣14人。是一所集公共卫生、医养结合、急诊急救、基本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设中医科、康复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公共卫生科、放射科、检验科等多个科室。拥有心电图、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半自动血尿分析仪、DR机等设备。承担辖区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宣教等公共卫生工作,指导辖区8个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担屯昌县全体居民的医养服务。 自实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19年11月和广青农场医院试点资源整合后,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职工和人民群众从医改中得到了实惠。推行“医院+养老+康复”的医养结合型模式,既利用广青农场医院住院部为试点,设置治疗区和疗养区,在医疗区为住院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在养护区有专业护理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日常活动。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
5.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6.应届毕业生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
7.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8.高级职称医师需具有三级及以上等级医院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的形式进行。由屯昌县屯城镇屯城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以报名时通知为准),面试考官由屯昌县屯城镇屯城卫生院院领导及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
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考生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