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正、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建立常态化用人机制,广泛吸纳各类人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推荐产生,优先选取身体健康、社会公众形象好、有影响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生态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为天涯区的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长期在本市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文化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能积极履行“民间林长”志愿者的责任,能长期坚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4.有参加过森林资源保护志愿服务经历或者熟悉森林资源保护专业知识者优先。
5.原则上招聘人数不限数量,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做具体安排。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或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能积极履行“民间林长”志愿者的责任,能长期坚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参加过森林资源保护志愿服务经历或者熟悉森林资源保护专业知识者优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5.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